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牡丹江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周景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景隆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持有高尔夫球卡、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由他人支付、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录用、职务调整、工程承揽、资金结算、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周景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经济上私欲贪欲膨胀,肆意敛财,大搞钱权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景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景隆简历

周景隆,男,汉族,1957年3月生,黑龙江依兰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4.08—1978.10 方正林业局石河林场知青

1978.10—1980.08 东京城林业技工学校汽车原理专业学习

1980.08—1984.09 东京城林业技工学校教师、学生科干事

1984.09—1989.01 牡丹江市劳动局干事

1989.01—1992.02 牡丹江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5.01 牡丹江市劳动局秘书科科长

1995.01—1997.01 牡丹江市劳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7.01—2001.01 穆棱市委副书记

2001.01—2002.09 林口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02.09—2006.12 林口县委书记

2006.12—2007.01 牡丹江市委副秘书长

2007.01—2011.11 牡丹江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1.11—2012.01 牡丹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2.01—2015.01 牡丹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5.01—2015.02 牡丹江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5.02—2016.11 牡丹江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6.11 免职

2018.04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