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对企业严重污染环境行为敷衍塞责、不作为问题。2018年3月,群众举报反映某化工企业原料露天堆放,恶臭气体随意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长达3个月未予立案调查,对辖区企业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失职失察。2018年11月,时任局长樊大勇、副局长武红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庆文,中队长王崇岩、杨柳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依兰县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0月,按照国家及省、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要求,依兰县全面启动清理整治工作,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迟迟没有对一类违建“大棚房”出具代履行决定书,影响全县违建“大棚房”拆除进程。对此,该局局长田晓林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田晓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时任局长李立受到诫勉。
松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等部门对松花江江心岛、太阳岛西区外滩私建乱建失职失责问题。2006年2月至2017年8月,经营水上公园娱乐项目企业陆续在松花江江心岛、太阳岛西区外滩违法私建乱建,违规倾卸残土垃圾,影响河道行洪和区域防汛安全。松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松北区水务局、市滩涂办等部门监管不严、失职失责。2019年1月,时任松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长李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时任松北区水务局调研员颜宪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滩涂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卿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该单位执法监督科科长王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