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双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尖山区安邦乡双合村村委会原主任闫井明在“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3月,在上报本村“大棚房”台账过程中,闫井明瞒报11户“大棚房”,上报19户“大棚房”的面积、附属物等信息与实际也严重不符。2019年3月,闫井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友谊县原农业局局长闫晓在发放农机补贴工作中违规决策、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闫晓在不掌握本县农户实际购买农机情况下,擅自决定向市农机局申请取消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款,致使购买农机的农户领取不到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闫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尖山区春晖社区副主任刘淑英在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工作中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刘淑英对享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人员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入户核实不到位,导致2名已死亡人员的家属冒领津贴分别长达5个月、7个月。2019年7月,刘淑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鸭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