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委员李树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树国简历

李树国,男,汉族,1959年4月生,黑龙江青冈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6.07—1978.03 朗乡林业局南沟林场知青

1978.03—1979.07 东京城技工学校机械加工专业学习

1979.07—1984.11 朗乡林业局汽运队工人

1984.11—1990.08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法警、助审员、秘书

1990.08—1991.11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庭庭长(副科级)

(1988.09—1991.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1.11—1994.10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

1994.10—1995.03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正科级)

1995.03—1997.03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1997.03—2002.09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1999.08—2001.12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2.09—2010.12 原乌伊岭区人民法院院长(副处级)

2010.12—2016.11 原南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11—2019.04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9.04 退休

  (伊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