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委员李树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树国简历
李树国,男,汉族,1959年4月生,黑龙江青冈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6.07—1978.03 朗乡林业局南沟林场知青
1978.03—1979.07 东京城技工学校机械加工专业学习
1979.07—1984.11 朗乡林业局汽运队工人
1984.11—1990.08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法警、助审员、秘书
1990.08—1991.11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庭庭长(副科级)
(1988.09—1991.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1.11—1994.10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
1994.10—1995.03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正科级)
1995.03—1997.03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1997.03—2002.09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1999.08—2001.12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2.09—2010.12 原乌伊岭区人民法院院长(副处级)
2010.12—2016.11 原南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11—2019.04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9.04 退休
(伊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