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对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以下简称“标准”)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最为明显的修改是新增了民宿“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条款,并将旅游民宿等级由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更改为丙级、乙级、甲级。

近年来,在各地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实践中,旅游业发挥了很大作用,其中乡村旅游民宿更是表现突出。不少地方都在大力发展民宿产业,把旅游民宿作为让乡村各类资源动起来、活起来,带动兴村富民、促进乡村文化嬗变、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旅游民宿也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个角落成长壮大,成为旅游住宿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据悉,这是文化和旅游部采用修改单的形式,根据工作实际对已发布实施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进行的修改,旨在与时俱进地规范引导旅游民宿健康成长,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其中,新增“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条款,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广大民宿经营者研究制定多种厉行节约措施,鼓励他们切实发挥好在旅游住宿业中的“宣传与执行阵地”作用,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而将旅游民宿等级更改为丙级、乙级、甲级,则是为了更好地突出民宿特色。

文件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已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

一、前言

原文: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修改后: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二、1 范围

原文: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级和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修改后: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级和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文: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修改后: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四、4 等级和标志

原条款:

4.1 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

4.2 星级旅游民宿标志由民居与五角星图案构成,用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修改后:

4.1 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丙级、乙级和甲级。

4.2 等级旅游民宿标志由民居图案与相应文字构成。

五、5.3.4

原条款:无

新增条款:

5.3.4 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六、6.1

原条款:6.1 三星级

修改后:6.1 丙级

七、6.2

原条款:6.2 四星级

修改后:6.2 乙级

八、6.3

原条款:6.3 五星级

修改后:6.3 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