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活力的乡村(一二三产的有机融合)——找钱,重构产业体系,激活乡村产业活力;

01

“申钱”方案

类型: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

投资重点

根据政府投资走向,重点投资于以下难以获得直接收益的公共领域:

(1)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

(2)大气、水源等环境治理项目;

(3)文物保护,重点投资进行大堤、遗址等的保护和维修;

主要措施

做好三个方面的配套工作:

(1)争取计划单列,加大上级扶持力度,放宽地方执行权限。

(2)好政策组合拳,充分利用各种配套优惠政策和各种资金渠道。全面、充分地利用农业、林业、能源、环保、扶贫、中部、文化项目等各项优惠政策,形成政策洼地;全面整合各方面投资渠道,形成规模投资。

(3)根据投资走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策划和筹备一批既符合国家、省市投资重点,又体现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抓紧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02

“借钱”方案

类型: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资金渠道

(1)向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申请抵押或质押贷款

(2)向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进出口银行)申请贴息贷款

(3)卖方信贷

(4)通过担保公司进行融资担保

(5)申请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

(6)申请国家间援助性贷款(如FAO、NNDP等)

融资方式

对于旅游资源开发,主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融资。

(1)门票质押。以未来门票或连同其他收费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

(2)景区开发经营权抵押。景区的开发经营权作为一项资产当作质押进行信贷。

(3)土地抵押。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项目信贷,尤其是由于乡村旅游相关开发引起大幅度增值的景区周边的土地。

(4)建筑物抵押。将相关建筑物的所有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景区的抵押或质押项目信贷一般要求自有资本投入25%以上,可向银行贷75%。开发商使用国有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则通过相应金融工具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贷款,包括比较灵活的小额信贷方式。

03

“引钱”方案

类型:加大乡村旅游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力度

主要方式

根据乡村旅游项目和开发商的情况,确定具体的招商引资方式。

(1)招募入股融资:开发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发起人身份向社会定向招募投资人入股,共同作为发起人。

(2)定向募股融资:开发商先成立自己绝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再向社会定向募股,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资本金。具体方式有:战略投资人、搭车投资人、资产整合等。

(3)整体项目融资:开发商在开发中,设立为若干个乡村旅游项目,并制作单个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按照投资规范的要求、准备招商材料,并依据招商材料,向境内外的社会资金进行招商,其中可以采用BOT等多种模式,也可合成开发、合资开发、转让项目开发经营权等。

解决方案

(1)加大投资开放力度,引进国外资金,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加强政府的协调职能。

(2)改善投资环境,树立亲商、富商的理念,转换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的、诚信的政府。

(3)做好乡村旅游项目包装与招商资料的准备,具体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乡村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乡村旅游项目策划及规划、具体合作意向、各项优惠政策、基本法律文件等。

04

“融钱”方案

类型: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资本市场融资方式

(1)国内上市融资

(2)海外融资

海外融资有多种方式,包括一般债券、股票、高利风险债券、产业投资基金、信托贷款等。海外融资目前受到一些政策限制,但具体操作时仍可通过多种方法加以运作。

(3)信托融资

解决方案

(1)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从主要依赖门票收入的景区开发经营模式,向宾馆、民居旅馆、餐饮经营、旅游交通、旅游纪念品产销等多项业务转移资本和收入,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2)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上新的融资方式。研究和尝试海外融资和信托融资的可能和效果。

05

“兑钱”方案

类型:创新模式盘活资产

盘活方式

(1)产权融资:包括产权酒店、商铺产权发售、项目公司拆分产权发售等。

(2)出售部分产权:包括分时度假等。

(3)第二驻地:包括第二居所、企业第二总部(或企业庄园)等。

(4)租赁融资:包括设备租赁、资产租赁、土地租赁、房屋租赁等。

(5)民居收藏:包括文化民居收藏、主题民居收藏等。

配套措施

(1)对乡村现存住房进行分类登记,策划对应的盘活方式。

(2)创新居民管理方式,如发行“绿卡”,赋予居住者永久居留权。

(3)积极引进中高端人群入住。

06

“汇钱”方案

类型:引导当地群众投资

投资重点

引导当地群众投资到投入小、见效快、回报稳定、经营方式灵活的领域中。

(1)旅游餐饮:包括餐馆、酒吧、茶社、咖啡馆等。

(2)旅游交通:包括旅游客运公司、景区内部交通等。

(3)民居旅馆:包括民宿、农家乐等。

(4)旅游商品:包括旅游纪念品销售、民间手工艺品制作等。

(5)旅游娱乐:包括民俗表演、曲艺演出、特色娱乐服务等。

(6)旅游景点:包括小型景点的开发等。

(7)旅行社:包括小型的地接社等。

(8)其他旅游配套服务:包括游客咨询等。

配套措施

(1)政府要为民间资本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提供公平的经营环境。尤其在宣传营销、利润分配、支持保障等方面,要与国营开发项目一视同仁。

(2)采取银行小额信贷、政府贴息等方式,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鼓励当地群众投资乡村旅游开发。

(3)开放投资领域,采取政府特许经营的方式,鼓励投资利润相对较高的领域。

(4)制定优惠政策,向当地群众投资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做适当政策性倾斜。如在用水、用电、土地专用、税收等方面优惠。

(5)帮助当地投资乡村旅游的群众成立民间团体,进行行业互助,争取群体利益,开展行业自律。

(6)帮助促成增资扩股、社会募股、合伙经营等开发形式,丰富当地群众投资乡村旅游业的方式。群众个人的资金有限,在无力单独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的条件下,多种形式为其参与投资提供可能。

(7)加大对当地乡村旅游就业和创业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从旅游业中获利的能力。

07

“挤钱”方案

类型:加大地方政府投资力度

投资重点

地方政府投资重点在于引导其他渠道的资金注入,扮演“引子”资金的角色。

(1)投入为争取上级政府资金扶持而进行的前期和配套建设。

(2)投入与银行贷款项目相配套的项目。

(3)投入与商业投资项目相配套的项目,尤其是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4)设立鼓励基金,采取政府贴息贷款等方式引导民间资金投入。

配套措施

(1)设立固定的乡村旅游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提高理财水平,增加乡村旅游相关项目投资。

(3)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从各个渠道投入乡村旅游的资金都能得到合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