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提出过程: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请示报告制度建设。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基本内涵: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意义作用: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要求: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一是要坚持政治导向。强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必须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权责明晰。强调要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三是坚持客观真实。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四是坚持规范有序。强调要有规必依、照章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工作。
——摘编自《新时代党员干部学习关键词(2020版)》,党建读物出版社2020年2月出版